序号 | 原招标公告条款 | 澄清后招标文件条款 |
一 | 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 招标公告中投标会地点:松山湖高新区控股大厦601 | 原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在松山湖高新区控股大厦601的开标会因故暂停,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重新组织开标会时间将提前10天在本招标项目公告的网站公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
二 | 原招标文件第九点3.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 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包装),一份唱标信封(单独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注:价格文件组成可参考唱标信封内文件组成编制) |
三 | 原招标文件封面的项目名称为“松山湖控股公司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协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0年-2022年)”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名称。 | 澄清为“松山湖控股公司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协议服务机构项目(2020年-2022年)”各投标人所报名的包段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均按照”松山湖控股公司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协议服务机构项目(2020年-2022年)(A\B\C包)”方式填写。 |
四 | 1、原招标文件A包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1点的“拟安排从事本项服务人员”中的第(3)点要求提供在职人员(含分支机构)6个月(含)以上东莞社保证明,每人得1.5分,总分得6分。 2、原招标文件B包的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8点的“拟派承接招标代理服务人员情况”中的第(3)点要求投入的技术人员在东莞购买6个月(含)以上的,每人得1分,总分得6分。 | 1、澄清为招标文件中A包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1点的“拟安排从事本项服务人员”中的第(3)点要求提供在职人员(含分支机构)6个月(含)以上公司所在地社保证明,每人得1.5分,总分得6分。 2、澄清为招标文件中B包的评分标准中第8点的“拟派承接招标代理服务人员情况”中的第(3)点要求投入的技术人员在公司所在地购买6个月(含)以上的,每人得1分,总分得6分。 |
五 | 原招标文件中A、B、C包评分标准要求从事本项服务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6个月(含)以上。 | 对于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招标文件中A、B、C包评分标准要求从事本项服务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6个月(含)以上,则缴纳社保时间区间为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