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采购单位:东莞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智慧东莞”项目资产评估
四、采购内容:“智慧东莞”项目资产处置工作按相关工作安排已启动。现需对项目进行资产评估,费用预算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计算,最高报价金额不得高于125919元,报价已含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总体需求:针对“智慧东莞”项目固定资产原值6541.86万元的资产进行评估(详见《“智慧东莞”项目资产清单》)。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除了要出具项目总资产报告,并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部分场所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15个工作日内出具)。
2.配备需求:采购单位资产分布在东莞市共408个场所(详见《“智慧东莞”项目场所清单》),因涉及现场设备,中标单位需派员现场实地全部盘点和查验设备资产并作出评估报告。中标单位需派5人(含)以上专职人员现场参与评估工作(具体人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单位要求配备),所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填写《承诺函》(详见附件,请加盖公章并签字/签章,作为投标文件资料之一)。
3.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如有疑问请联系张工,电话:0769-22895000。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中标方式:价低者得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20层2006室。
八、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7:30
九、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7:30
十、提交文件内容:询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承诺函、合同复印件(须提供不少于3份自2022年以来资产评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为与采购单位直接签订,不得为分包、转包等合同;项目业绩不含其上级公司、上级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集团公司)。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单位公示的询价单,如有报价说明请以附件形式递交。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交的资料是正确、真实、有效的,如因所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投标人须自行承担。
十一、询价单格式要求:1、需填写右上角询价时间;2、需填写询价单右下角报价单位信息;3、需勾选询价单右下角单位性质及税率。
十二、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通过现场递交。
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本项目所需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文件内容:须具备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公告。
十四、特别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市场标准的报价竞标。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使得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具体报价明细等证明依据文件。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69-26628700。 附件1 询价单.xls
附件2 “智慧东莞”项目资产清单.xls
附件3 “智慧东莞”项目场所清单.xls
附件4 承诺函.doc
附件5 “智慧东莞”项目资产评估用户需求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