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控股公司商标维权服务的承接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控股公司商标维权服务 三、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对控股公司“松湖”及“松山湖”商标提出异议申请等工作。此次项目报价为不含税价格,最高限价(含税)为15032.5元(不含税价:14,181.60 元,税率:6%),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填制《服务报价表》,以填报总价(不含税)的方式报价,总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中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税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五、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总价最低(不含税)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不含税)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自采购需求单位书面确认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 六、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法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具备提供商标服务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2107室(接收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326852989)。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12:00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提供商标服务的资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建议装订成册),使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注明“控股公司商标维权服务-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人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擅自修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3: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1:服务报价表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326852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