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4月7日发布的《各项目财产一切险采购项目比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及附件2《服务报价表》中,关于发票类型的规定现作如下更正: 原内容: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更正后内容: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及附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原公告及附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326852989)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