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对寄莲公司专项审计项目的承接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寄莲公司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依据《投资并购财务尽职调查实务指引》(粤注协〔2024〕74号)工作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寄莲公司的财务状况、税务合规性、经营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寄莲公寓项目的建筑投资成本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审计等工作。此次项目报价为不含税价格,预算价(不含税)为169811.32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填制《服务报价表》(附件),以填报总价(不含税)的方式报价,总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总价(不含税)不得高于169811.32元。 五、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总价(不含税)最低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不含税)出现相同报价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采购项目。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总所投标: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分所投标:分所为非法人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分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取得总所资质授权,且由总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5、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对企业的专项审计或财务尽职调查类项目。(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页。合同内容需能体现项目性质为“专项审计”或“尽职调查”。及合同对应的发票) 6、分所专项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所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2)总所与分所、同一总所下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分所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总所承担。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2107室(接收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4月 24日 17:30 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分所需提供分所的执业许可证书)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 (7)分所须额外提供:总所唯一投标授权书(加盖总所及分所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建议装订成册),使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注明“寄莲公司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人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擅自修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5: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1、服务报价表 2、用户需求书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6年 4 月 22 日 (项目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服务报价表.xls
寄莲公司专项审计服务用户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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