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山湖大道LED显示屏改造(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松山湖大道LED显示屏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二、招标内容:拆除松山湖大道LED显示屏一块,新装P10-LED显示屏。 三、招标形式:自愿公开招标 为规范松山湖大道LED显示屏改造工程的招标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本司就该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四、招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资质合格且价低者中标。 五、招标范围: 1. 该工程主要内容是拆除松山湖大道现有LED显示屏,安装新的P10-LED显示屏,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及附件3-参数要求。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3.该工程包工包料,中标方需将拆除的旧LED显示屏运输至我司仓库,运距约10KM,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运输费均由中标方承担。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安装LED显示屏工程的相关经营范围,且必须是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授权代理,保证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2)完成至少1个同类工程; (3) 严禁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严禁将工程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需带原件核查;(如果不是制造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证明;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3)公司提供1个或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及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需带原件核查;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报名表(见附件二,盖公章)。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递交到松山湖高新区控股大厦六楼控股公司610室管理部办公室进行审核。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报名资料所述(1)-(4)项资料; 2、工程报价单(见附件1,盖公章); 3、其他(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响应)。 七、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的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现场唱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金额、 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在报价单上。密封交给招标人进行现场开封开标。 3、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投标无效,控制价在开标时公布。 4、中标人的确定:资质合格且低价中标。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现场公布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 八、 报价方须知: 1、投标者在开标时须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拒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结束后,未能中标的单位立即返还该保证金;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履约完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后退还。 2、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天书面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开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不参加投标单位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3、保修期限: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贰年免费保修,工程质保金为中标价的10%。 4、 质量及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因验收不能通过或不能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所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3日。 2、组织查看现场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10: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10:00 4、投标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会议室 如需看现场或有疑问,请联系谢小姐:0769-26628700 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
附件1-报价单.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参数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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