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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9    浏览次数:274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
     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
二、投标内容:
     见附件一: 报价清单;
      施工图纸(报名成功后领取)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为规范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招标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本司就该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四、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资质合格且价低者中标。
五、招标范围:
     本招标为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该工程主要内容是先拆除原广告字体,安装新的广告字体。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交纳现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拒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结束后,未能中标的单位立即返还该保证金;中标方的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退还。
    (2)本项目设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在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出该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
    (3)保修期限: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二年内免费保修。
    (4)施工工期:15天。工期为2014年8月4日到2014年8月19日。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单项广告制作安装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提供相应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工验收报告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严禁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进行投标。
八、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年限需2年以上(含两年))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3)公司提供1个或以上在东莞市内完成单项该类的施工业绩的合同及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报名表(见附件二)
     投标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我司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请按以上5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名表(见附件二)到招标人处进行审核报名,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投标。
     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天书面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开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不参加投标的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九、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带投标文件(密封)到开标现场,直接参与项目开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3)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响应。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盖上公章,密封带到开标现场。
十、定标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的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现场唱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将密封投标文件交给招标人进行现场开封开标;
     (3)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控制价为315000元。
     (4)中标人的确定: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现场公布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质量及验收要求:
   (1)所有材料进场时,施工方要通知业主方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因验收不能通过或不能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二、本项目合同模板(仅供参考):见附件三
十三、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2014年7月31日
十四、勘察现场时间:2014年7月30日上午10:00
十五、报名地址及勘察现场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10管理部
十六、投标时间:2014年8月1日  下午15:00
十七、投标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会议室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0769-26628700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9日

附件一: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招牌安装工程清单.xls   附件二:报名表.xls   附件三:工程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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