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大道LED广告牌经营权公开竞投公告
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现就松山湖大道LED广告牌经营权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向竞投的法人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标的内容 |
面积(平方米) |
竞投底价 |
报价增幅(元) |
备注 |
松山湖大道LED广告牌和背面静态广告牌 |
各约50平方米 |
40万元/年 |
1000元的整数倍 |
承包期为5年,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承包费用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 |
二、竞投方式:采取公开叫价,价高者得方式。 三、竞投人须知: 1、一旦园区建设发展需收回LED屏广告位所处地块时,承包单位需归还经营权,我司返还承包剩余租金和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2、乙方播放图片、短片、静态广告等广告内容需报东莞市控股公司或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批。 3、如果园区开展宣传工作,需要使用上述广告牌作公益宣传的,乙方承诺予以配合,LED广告牌每年累计无偿提供不超出30%播放时间供管委会或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公司使用,背面静态广告牌的公益广告时间为每年挂两个月。LED广告牌上的公益广告以穿插的方式植入到商业广告中, 如有超出的,超出部分甲方同意按市场价购买服务。LED广告牌公益广告宣传播出时间为每天7:00-23:00。 4、标的经营期满后,场地设施须完好交回招标单位。 5、竞投成交后,中标人按各场地现状接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所交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本次招标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投人参考。竞投人在竞标前必须亲自到现场审验标的情况,竞投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招标规则约束。 7、竞投人应在拍卖前核算好成本,理性应价。成交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成交方违约的,其所交拍卖保证金被没收。标的若再行拍卖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成交方应当补足差额。 8、LED显示屏和静态广告牌采用先交费后使用原则,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押金30万元及当年租金。 9、为了保证该项目公平竞争,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有5家,否则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四、竞投人报名资料: 竞投单位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及以上(包含100万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详细内容可参考附件中的合同。 五、竞投保证金: 所有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需交纳竞投保证金:壹拾万元正(小写100000元)。投标人需于2014年8月28日17:00前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入以下帐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户名: 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账号: 106016-516-01-0000473 开户行: 广发银行松山湖支行 成交单位的竞投保证金凭合同退还,未成交的单位的竞投保证金我司于发出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竞投单位均须填写《竞投保证金退还说明》,以便我司及时、准确退回竞投保证金。《竞投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附后。 七、竞投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8日(10个日历日); 2、报名方式:请提供以下资料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到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10室管理部报名。 八、报名资料:(原件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表。 九、竞投资料: 1、竞投保证金退还说明 2、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投标人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 十、竞投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09会议室 十一、竞投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10:00时。 十二、事务联系人:谢小姐 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10管理部。 电话:(0769)26628700
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报名表.xls 附件1-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doc LED广告牌经营权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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