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山湖生产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松山湖生产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二、招标内容:为规范松山湖生产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项目的招标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本司就该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来参加投标。 三、招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资质合格且价低者中标。 四、招标形式:本次招标为自愿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1. 对松山湖生产力大厦中央空调进行维修及零配件更换,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3.该工程包工包料,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运输费均由中标方承担。 4. 质保期:中标方所提供的零件和服务,质保期为12个月。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公司必须有中央空调维修保养相关经营范围。 (2)严禁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严禁将工程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6)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递交到松山湖高新区控股大厦六楼控股公司610室管理部办公室进行审核。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报名资料所述1-5项资料; (2)报价单(盖公章); (3)其他(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响应。) 九、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的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现场唱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金额、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在报价单上。密封交给招标人进行现场开封开标。 (3)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投标无效,控制价在开标时公布。 (4)中标人的确定:资质合格且低价中标。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现场公布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 十、 报价方须知: 1、投标者在开标时须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拒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结束后,未能中标的单位立即返还该保证金;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履约完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后退还。 2、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天书面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开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不参加投标单位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带招标文件书面资料到开标现场,直接参与现场开标。 十一、中标单位按我司要求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三(仅供参考)。 十二、报名地点及时间: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管理部610室,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9日 8:30-12:00,14:00-17:30。 组织查看现场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15: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10:00 投标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09会议室 如需看现场或有疑问,请联系唐小姐:0769-26628700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一:生产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报价清单.xls 附件二-报名表.xls 附件三:合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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