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其他要求:
■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及《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②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③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投标会上随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1款规定的其它资料一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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