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山湖和堂1-3栋门前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开挖人工隧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松山湖和堂1-3栋门前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 施工图纸(报名成功后领取) 三、招标形式:自愿公开招标 为了规范松山湖和堂1-3栋门前排水管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本司就该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四、招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资质合格且低价中标。 五、招标范围:本招标为松山湖和堂1-3栋门前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详细要求见于附件1-报价清单。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六、投标方须知: 1、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与个人名誉报名。 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4、该工程包工包料包括普通增值税发票,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运输费均由中标方承担。 5、投标人应承担的施工内容,须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标单位施工前需提供已购买人身安全商业保险,施工前必需与甲方签订安全免责协议。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有市政工程经营范围的企业; (3)严禁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进行投标。 7、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带原件核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查;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查;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书(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报名表(附件二) 投标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我司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请按以上4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名表到招标人处进行审核报名,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第7点所述相关资料; (2)投标报价单; (3)投标保证金汇入说明(见附件三模板),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响应。 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招标单位,投标文件里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公章,并且密封带到投标现场。一经上交不得撤回。 9、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的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中标人的确定:资质合格且低价中标。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现场公布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如在二次评审过程中发现预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的话,根据低价中标的中标原则,则选取投标价格仅次于预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位。 (3)开标后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书、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条款,即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4)该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最高控制价为212848.02元。 (5)中标单位按我司要求的合同模板签定。 七、 投标保证金: 1、投标者在开标时须交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拒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履约完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 名: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 号:106016516010000069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松山湖支行 (2)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本项目开标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3)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C、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D、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E、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F、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2、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天书面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五家而导致重新开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不参加投标单位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八、开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及开标结果进行确认。开标时,有下列情况者,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不再予以唱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 九、质量及验收要求 1、工程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板及招标单位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因验收不能通过或不能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保修期限: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免费保修。 4、施工工期:50天 报名时间: 2016年08月25日—2016年9月2日8:30-12:00;14:00—17:30 组织查看现场时间:2016年9月 1日下午15: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5日上午10:00 投标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会议室 如需看现场或有疑问,请联系唐小姐:0769-26628700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5日 附件一:附件清单.pdf 附件二:报名表.xls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汇入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