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园区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II)采购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园区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II)
2. 采购编号:SHKG2016002-2
3. 招标内容:园区养护及保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4. 项目预算:总预算约1023.25万元,其中绿化养护服务预算约899.5万元、环卫保洁服务预算约123.75万元。在本次招标前,本项目原管养单位已到期,招标人已另委托其它公司进行暂管。本次项目总预算包含暂管费用,中标人必须按总服务时间进行报价,结算按具体服务月份进行实际结算。在中标人正式入场前的暂管费用由招标人从预算余下的费用中直接支付给托管单位。
5. 服务时间:
养护:2016年 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保洁:2016年 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6. 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报价人具有城市综合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报价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证书》或以上;
(3) 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09月09日至2016年0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6年09月18日 下午14:30。
8.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3) 评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9.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证书》或以上证书。
10. 请各报价人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11. 本项目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传真:0769-22306831
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Email: 546797358@qq.com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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